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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部网站17日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动能源供应多样化,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促进数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建设,开发快速实时微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和多元用户友好智能供需互动技术,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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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考研成绩公布时间定了!******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414.htm,id:1303245414

  今天(1月5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

  《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初试)成绩

  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

  内容如下

  一、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

  1. 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2月22日。

  2.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

  1. 复核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

  2. 复核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3. 复核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

  4.复核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5.复核结果反馈: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不反馈复核结果。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5日

  转自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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